规章制度
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> 学团工作 >> 规章制度 >> 正文

艺术设计学院辅导员、班主任工作例会制度


为贯彻落实上级学生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、指示精神、方针、政策,进一步提高辅导员、班主任的工作水平,规范工作程序,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,进而使我院的学生管理工作不断有新突破,取得更大的进步,特实行辅导员、班主任工作例会制度:

一、会议时间:

辅导员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,时间周一或周二,地点1B教学楼302。遇特殊情况,另行安排。

二、参加人员:

主管学生工作分管领导、团总支书记、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及其他相关人员。

三、会议形式:

辅导员例会的形式为座谈会。

四、会议主要内容:

传达和贯彻落实学生处、团委、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部门会议精神及文件,安排、布置学院阶段性工作任务。

汇报、讨论阶段性工作,听取辅导员对近期工作的汇报总结,讨论学生工作热点、难点问题,研究相应对策和措施。

五、会议纪律:

参会人员不得缺席、迟到、早退。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参会,须至少提前半小时向分管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,并在会后了解和掌握会议要求和内容。

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
艺术设计学院

2022.9.7